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5-11-24 10:20:22 | 三涯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287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三涯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三涯网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UniversityofAeronauticsand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
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
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
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飞行技术专业:(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
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
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
新生入学
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
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
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
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
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
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
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zsb@.edu.cn。
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三涯网(https://www.sanyaz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设立于2002年,入选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是江苏省特色专业、国家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设立20余年来,先后为多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8000余名,是我国高素质民航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以下是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的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先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江苏省签署协议共建。经过70余年的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培养模式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 :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
  • 第二阶段 :派送学生到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
  • 第三阶段 :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省份及计划

2025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和贵州等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招收250名左右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2025年招生信息为准。

四、委托培养单位

2025年委托培养单位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五、报名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 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4. 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 具有良好的身体协调能力。
  6. 报名并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7. 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身高和体质指数要求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而定。
  8. 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中的Ⅰ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招飞体检鉴定差异性要求。

六、招录流程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完成考生注册、招飞申请组合填报、初检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有效招飞申请确认、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 网上报名 :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或微信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注册报名。
  • 初检面试 :根据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或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 )查询初检面试安排,并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
  • 体检鉴定及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
  • 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初检面试、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均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 背景调查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航空公司的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 高考录取 :按照高考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七、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八、在校管理及淘汰机制

  1. 学生在校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执行,并进行准军事化管理,专享空勤伙食补贴。
  2. 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或根据条件申请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九、相关费用及奖助学金体系

  1. 本专业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
  2. 学生的飞行训练费用由所签约航空公司负责。
  3. 学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提供全方位的资助服务。

十、注意事项

  1.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并赔偿学校损失。
  2. 其他信息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十一、监督机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1520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通知和公告发布渠道: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邮编:213300。

十三、附则

  1. 如遇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2. 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三涯网为大家带来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三涯网:www.sanyazx.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标签: 招生简章
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相关推荐
河北民航招飞202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河北民航招飞202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主要包括学校概况、飞行技术专业介绍、培养模式、招生省份及计划等内容 。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与多个部门签署协议共建。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飞行技术专业

2025-11-11 23:36:31
重庆民航招飞202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重庆民航招飞202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主要包括学校概况、飞行技术专业介绍、培养模式、招生省份及计划等内容 。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与多个部门签署协议共建。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飞行技术专业

2025-11-13 00:37:4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民航飞行员出国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民航飞行员出国

空军飞行员招收标准 招飞部分项目淘汰率 初检(包括眼科、外科和五官科)40% 内科2%至5% 神经科1%至2% 转椅检查5% 心品测查15%至20% 揭开空军招飞神秘面纱 报考今年空军飞行员的本市高中考生达到千人,比去年翻了一番,但只有143名考生通过初检,后天前往石家庄进行复检,按照招生计划最后有幸选为飞行员的人数将为12名。圆一个蓝天之梦到底要经历哪些“苛刻”的筛选环节?日前

2024-10-12 17:54:2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空军招飞湖南招生人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空军招飞湖南招生人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前批飞行技术招生简章主要包括学校概况、飞行技术专业介绍、培养模式、招生省份及计划等内容 。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与多个部门签署协议共建。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飞行技术专业

2025-11-20 06:57:52
民航飞行员报考条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民航飞行员报考条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民航飞行员报考条件 一、民航飞行员招考条件 1、民航飞行员招考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70-185厘米,女性身高168-180厘米; (2)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 体重指数 标准; (3)视力: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按C字 视力表 )不低于0.3,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 沙眼 或倒睫; (4)无传染病,本人及家族无 精神病 史。 2、

2024-11-30 02:58:27
湖北民航招飞时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湖北民航招飞时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湖北民航招飞时间2021 湖北民航招飞时间2021为11月11日至11月30日。 民航飞行员招考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70-185厘米,女性身高168-180厘米。 2、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 体重指数 标准。 3、视力: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按C字 视力表 )不低于0.3,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 沙眼 或倒睫。 4、无传染病,本人及

2024-11-15 00:21:4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湖北民航招飞时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湖北民航招飞时间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

2024-11-29 16:23:12
常州民航招飞信息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常州民航招飞信息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

2024-11-30 15: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