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6 03:34:57 | 三涯网
吉林省2023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截止时间为15日。荆棘崎岖,是磨砺开拓者意志的摇复;艰苦艰险,是开辟者前进路上的垫脚石。考生们,加油,胜利的号角即将吹响。
2023年吉林省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5日(每天8:00时—16:00时)。
2023年吉林省高考现场确认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每天8:00时—16:00时)。
2023年吉林省高考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3日。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包括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符合政策的资格条件申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和资格审核等报名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和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核。
考生应按照当地考试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其中,应届考生在其学籍所在县(市、区)办理报名手续;往届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所有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
其中,应届考生的学籍证明依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籍信息核查认定考生身份;
往届考生的学历证明材料包括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业证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证明等。
往届考生高考报名时还应出具《往届考生报名介绍信及思想政治考核评语》。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可以高考报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除外),不可以高考报名。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不可以高考报名。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可以高考报名。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不可以高考报名。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可以高考报名。
2023年北京高考报名工作十一月正式启开展,高考报名时间在2022年11月1日至4日,进行网上高考报名申请。北京市高考报名的网址是北京教育考试院,填报个人信息和高考报名缴费都是在同一网站。
一、北京高考报名网址入口
北京考生须提交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同时需选择高考报名单位。考生后续报高考名资格确认、体检等相关事宜均由高考报名单位组织实施,北京市学籍应届考生高考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考生和京外就读应届考生高考报名单位为户籍所在区高招办或户籍所在街道(具体由各区高招办确定)。
《点击进入高考报名》
二、北京高考报名时间安排
北京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提交高考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高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高考报名申请
时间:2022年11月1日8时至4日17时(北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2日8时至13日17时)
第二阶段: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2022年11月8日8时至11日17时
本阶段为通过高考报名资格初审的北京考生选报考试科目(项目)、填写个人简历等具体信息并缴费。
第三阶段:高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高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由北京高考报名单位负责,主要是核验考生身份和网上提交的高考报名信息,同时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北京高考报名单位确定。
北京考生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高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及录取后学籍注册,考生须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一)2023北京高考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进行北京2023高考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高考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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