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2 15:56:17 | 三涯网
考生在高考报名完成之后,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报名成功,具体操作为:登录考生所在省的招生考试网站,点击高考报名页面,点击进入,输入报名号,密码,验证码,可以看到你的所有报名信息,这样肯定就成功了。
如果还在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就可以登录系统修改;如果过了时间段,但有错误就得到当地教育局修改。修改要在在高考报名系统关闭之前(网上预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如果系统关闭之前,有错误就得到当地教育局修改。普通高考报名是先网上填报信息,再现场确认(确认信息表是否正确,照相,签字,领取准考证),网上缴费,三个步骤。未网上缴费者现场确认的信息无效。艺体类的考生除了要缴纳高考报名费,还需要缴纳艺体专业类的报名考试费用。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专业考试,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招生办统一负责注册信息,社会考生由自己在网上填报信息,自己去招办现场确认。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及本人报考类型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体育特招生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证明;(2)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证明。
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有关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10月各省将陆续公布2023年高考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考生要根据省级招考部门的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地点报名,详见各省招考部门最新发布。安徽省2023年高考报名时间:高考报名开始时间预计:2022年10月22日左右;高考报名截止时间预计:2022年10月28日左右。
目前,安徽省2023年高考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安徽省2022年的高考报名时间在2021年10月22至28日开始,报名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28日,2023年高考生可以进行参考。
2023年高考报名时间最终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为准。以下是2022年安徽高考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1年10月22至28日。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1年10月29日17:00。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2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具体申报办法、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等将另行通知。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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