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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入口 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发布时间:2023-04-08 02:05:11 | 三涯网

2020年山东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入口

对于很多参加山东高考的同学来说,都是很想知道什么时候填报志愿,报考志愿的入口是什么的,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东填报志愿时间

1. 7月30日,填报普通类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

2. 8月4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

3. 8月5日至7日,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批第1次志愿。

4. 8月4日至7日,填报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填报普通类常规批和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

5. 8月13日,填报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

6. 8月21日,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批第2次志愿。

7. 8月27日,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批第3次志愿。

8. 8月27日至29日,填报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含技能拔尖人 才)第1次志愿。三涯网

9. 9月4日至5日,填报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2次志愿。

山东高考志愿填报入口

《点击进入》

山东高考志愿填报事项

1.7月26日下午17:00公布夏季高考与等级考成绩,网址:http://cx.sdzk.cn/。

2.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考生自行选择地点上网填报。考生选择高校和专业应该认真了解高校有关信息和2020年招生章程。

3.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志愿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考生应根据本人成绩及相关批次、科类分数要求填报志愿。上网填报志愿网址: http://wsbm.sdzk.cn/。

5.每次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计划. 分别在下一次志愿填报前公布,可登录网站( hp:/www.sdzk.cn )及时查询。

6.考生须按规定日期填报志愿,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均为每天9:00-18:00.

7.考生填报志愿时,需要填写个人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密码。若忘记登录密码或丢失手机短信密码,可尝试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相应密码,如找回密码不成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市、区)招办申请找回密码。

8.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完成后,都要点击“提交保存志愿”按钮,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每批次填报志愿时,首次成功提交后最多可修改5次,最后一次提交成功的志愿即为该批次的有效志愿。

9.在同一录取批次内,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只能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选择一类志愿填报。

10.填报志愿模拟演练时间为7月14日-17日,考生可登录http://wsbm.sdzk.cn/进行操作练习。

11.为方便考生查询和预选志愿,2020年提供志愿填报辅助系统,通过网址(http://wsbm.sdzk.cn/)登录。该系统在正式填报志愿前开放,提供计划查询和平行志愿预选收藏等功能。正式填报志愿期间,仅提供计划查询功能。在正式填报志愿系统中,考生可导入已收藏的预选志愿。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官方网站( http://www.sdzk.cn)。

2019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什么时候报志愿

广东2019年高考从6月24日上午十点开始可查询成绩,公布分数线,6月25日开始填报高考志愿,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广东2019年填报高考志愿时间

高考放榜后,6月25日考生开始网上填报志愿,7月2日填报志愿结束,7月7日录取工作正式开始。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及官微(gdsjyt),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eea.gd.gov.cn)及官微(gdsksy)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及时跟踪高考成绩、志愿填报、高校录取等信息发布动态。

省教育考试院郑重声明:除上述查询渠道外,省教育考试院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个人微信公众号或微博或网站发布考试招生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正规渠道查询成绩和录取结果,谨防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或被误导,以免上当受骗。

广东高考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进行投档。

第十八条 本科批次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二条 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三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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