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7 10:35:02 | 三涯网
高考志愿填报的技巧,一方面要注意学校、专业和城市的选择,另一方面要考虑好专业与就业的现实问题,同时要做好志愿填报的冲保结合。
志愿填报首选城市,不是学校、更不是专业。
为了四年甚至更久的生活,为了谋得更好的发展空间,请记住,志愿要一定首选城市。城市的选择必须和家庭情况相互配合,考生应接纳但不盲从家长建议。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高分者城市选择中必选“北上广深”,低分者则应当选择省内经济发达的城市,再次是临近省份经济发达城市。
重院校、轻专业,是错的,重院校、轻专业,是贻害无穷的馊主意。
分高者,应该“重院校、轻专业”。报考6类及以下院校,应该“重专业、轻院校”,按照专业技术配比志愿与高校,找到就业前景最优的志愿填报方式。
填报真正的好专业,必须看懂新闻联播。
文科大类专业就业质量高、厚积薄发,但就业形势严峻,分高就报财经类;理工科就业迅速,但就业质量低,后劲不足,分低才报理工科。如果新闻联播连续一年总在报道某个行业正面新闻不断,那么,不要犹豫,这个专业一定是好专业,绝对有前途!
高考志愿与考研(课程) 通盘考虑。三涯网
进入1-5流大学的人是少数,绝大部分考生的分数已经限定了他们必须在6-9类院校就读。分数不高,只能考研。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将以有为也!从高考志愿填报的时候开始就选准最终目标院校,分数低,大学城市就报京沪周边;分数高,大学专业就报热门专业的基础专业。
高考报志愿填报,一定要了解真实的就业渠道。
大学毕业生找工作,不能靠家长,只能靠学生自己。“找人”真的有用干脆连大学都不用上。不要迷信公务员、央企,市场之下,赚钱多、赚钱快,就是好工作,要找这样的工作,未必需要一流高校。从填报志愿起就要意识到大学生涯不是休假,而是一场命运的豪赌,四年的时光就是赌场的筹码,输赢压上去的将是大家一生的命运跌宕。
填报高考志愿,要做到“冲保结合”。
不要拘泥于保一本、保二本,在所有的志愿中,只能有一个或者两个是“保”。如果有两个“保”的院校,那后面的志愿岂不是作废了?
广东2019年高考从6月24日上午十点开始可查询成绩,公布分数线,6月25日开始填报高考志愿,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高考放榜后,6月25日考生开始网上填报志愿,7月2日填报志愿结束,7月7日录取工作正式开始。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及官微(gdsjyt),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eea.gd.gov.cn)及官微(gdsksy)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及时跟踪高考成绩、志愿填报、高校录取等信息发布动态。
省教育考试院郑重声明:除上述查询渠道外,省教育考试院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个人微信公众号或微博或网站发布考试招生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正规渠道查询成绩和录取结果,谨防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或被误导,以免上当受骗。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进行投档。
第十八条 本科批次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二条 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三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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