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1 16:32:35 | 三涯网
高考报名人数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区的高考竞争压力。下面小编整理了福建历年的高考报名人数,供大家参考!
所在地区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福建 | 20.09万 | 18.82万 | 17.5万 | 18.93万 | 25.5万 | 26.63万 | 25万 |
按照报名平台的统计,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20.0927万人,比2017年增加1.2717万人。经核对,这个增量主要来自2015年福建普通高中录取的高一新生。可以说,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并没有出现突然大幅增加的现象。
今年福建取消了两类加分,分别是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这两类考生以往可以获得5分加分,但从今年开始,只有在报考福建高校时,才可获得加分。
难度会有所增加,但是对考生来说不能一概而论。没想到00后的第一次真正竞争,就来的如此的“惨烈”。2018年高考总报名为975万,比去年增加了35万!是近十年来人数最多的一年。在高校没有增加招生数量的情况下,参加高考人数的增加,势必会影响到高考考生被录取的几率。
对于真正的尖子生来说,影响微乎其微!无论人数多少,真正能成为尖子生的依然是少数,他们的竞争圈子扩展不大,高考报名人数增加也只是增加了分母,而分子并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对于中等学生,影响最大!
以上福建历年高考报名人数汇总由黑边网小编整理,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想知道更多关于高考报名人数的信息,请关注黑边网。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9:00—7日17:00。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早启动在校生集体报名的信息采集工作。
一、备好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高考报名必须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一般安排在10月上旬开始分批进行。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3年6月9日前过期以及不含指纹信息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新的身份证。三涯网
二、及时更新个人身份信息
高考报名时,采集考生身份证的个人信息应与考生户口簿一致。考生如因家庭住房搬迁、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身份证,确保户口簿、身份证信息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
三、随迁子女要关注报考动态
外省户籍考生如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须及时关注户籍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动态并在规定时间返回参加高考报名;在外省就读的江西户籍考生,如不符合就读地高考报名条件,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四、普通高校在籍生不能报名
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在校生(有学籍)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五、注意专项招生的户籍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办理资格申报、审核手续,才能认定其相关资格。
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农村医学定向)要求考生具有农村户籍才有报考资格等。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报名前发布有关2023年专项招生工作通知,明确各专项招生报考具体条件, 请及时关注。
六、关注高招权威发布渠道
广大考生及家长须及时关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江教在线网”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江教在线”微信公众号、“江教在线”等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普通高考有关政策规定、信息动态将通过上述权威渠道及时发布。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江西省户籍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
3)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
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要求:
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在本省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三校生”及一年制中职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
2.跨省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中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不受理考生在本省或外省借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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