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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各科满分是多少(辽宁)
 
  以2017年为例,辽宁高考总分数为750分,考试科目及对应的科目满分值分别为:
 
 
  语文:150分
 
 
  数学(文|理):150分
 
 
  外语:150分
 
 
  文综|理综:300分
 
 
  延伸:高考加分
 
 
  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3、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
 三涯网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4、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 学前教育、语文教育、小学教育、
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韩语、旅游管理专业在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2) 学前教育、语文教育、小学教育(全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蒙古语)、
民族表演艺术、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会计专业在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新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约合10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5平方米;生师比21.2;专任教师18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59.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479.4元;图书12.3万册,生均图书29.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所有专业对考生语种和性别无限制。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3
 
 
 6
 
 
 文史/理工
 
 
 3500
 
 
 师范类
 
 
 2
 
 
 670104K
 
 
 语文教育(师范类)
 
 
 3
 
 
 6
 
 
 文史/理工
 
 
 3300
 
 
 师范类
 
 
 3
 
 
 670103K
 
 
 小学教育(师范类)
 
 
 3
 
 
 6
 
 
 文史/理工
 
 
 3300
 
 
 师范类
 
 
 4
 
 
 670103K
 
 
 小学教育(全科教育)(师范类)
 
 
 3
 
 
 6
 
 
 文史/理工
 
 
 3300
 
 
 师范类
 
 
 5
 
 
 670103K
 
 
 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师范类)
 
 
 3
 
 
 6
 
 
 理工
 
 
 3300
 
 
 师范类
 
 
 6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
 
 
 文史/理工
 
 
 4000
 
 
 7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
 
 
 3
 
 
 6
 
 
 文史/理工
 
 
 4000
 
 
 8
 
 
 670208
 
 
 应用韩语
 
 
 3
 
 
 6
 
 
 文史/理工
 
 
 4000
 
 
 9
 
 
 640101
 
 
 旅游管理
 
 
 3
 
 
 6
 
 
 文史/理工
 
 
 4000
 
 
 10
 
 
 6503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蒙古语)
 
 
 3
 
 
 6
 
 
 文史/理工
 
 
 4000
 
 
 加蒙,加试蒙古语
 
 
 11
 
 
 650301
 
 
 民族表演艺术
 
 
 3
 
 
 6
 
 
 文史/理工
 
 
 6000
 
 
 艺术类
 
 
 12
 
 
 630801
 
 
 电子商务
 
 
 3
 
 
 6
 
 
 文史/理工
 
 
 4000
 
 
 13
 
 
 630302
 
 
 会计
 
 
 3
 
 
 6
 
 
 文史/理工
 
 
 4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学生住宿费标准:沈阳校区寝室为400元/年/生;阜新校区宿舍楼400元/年/生,公寓楼5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奖、助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额度: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4.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学前教育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  辽宁省考生:普通类专业(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  辽宁省考生: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艺术类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理科考生按照数、语、外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数、外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辽宁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由高往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6.联系电话、网址
 
 
 学  校  网  址  :
 
 
 
 招  生  负  责  人   :崔明华 186-4206-5002
 
 
 沈阳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金贵华 186-4206-5071
 
 
 沈阳校区:电话:024-86614845、024-86613696
 
 
 阜新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龚全英 150-4255-8532
 
 
 阜新校区:电话:0418-2281834、0418-2281836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蒙古语)专业录取具有蒙语文基础的高考生,考生须加试蒙古语。
 
 
 八、其它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三涯网(https://www.sanyaz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在沈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办学的专业有: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韩语、旅游管理专业。
 
 
 (2)在阜新校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办学的专业有: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民族表演艺术、旅游管理、电子商务、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约合10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3平方米;生师比24.3;专任教师178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3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242.8元;图书12.9万册,生均图书29.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所有专业对考生语种和性别无限制。
 
 
 对辽宁省和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对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选考物理类和历史类的计划单列,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学生住宿费标准:沈阳校区寝室为400元/年/生;阜新校区宿舍楼400元/年/生,公寓楼5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精神,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额度: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4.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学校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原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学前教育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在实施“3+1+2”选考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辽宁省和河北省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选物理类历史类的计划单列,分别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含提前批次)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3)我校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只面向辽宁省内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执行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批次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照各省2021年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录取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对参加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门化”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再相同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网址:
 
 
 
 招生负责人:崔明华186-4206-5002
 
 
 沈阳校区招生办负责人:金贵华186-4206-5071
 
 
 沈阳校区:电话:024-86614845、024-86613696
 
 
 阜新校区招生办负责人:龚全英150-4255-8532
 
 
 阜新校区:电话:0418-2281834、0418-2281836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录取具有蒙语文基础的高考生,考生须加蒙,加试蒙古语。
 
 
 八、其它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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