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三涯网小编整理了燕山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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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概况
校名全称为 燕山大学 ,学校代码为10216,英文名称为Yanshan University。 燕山大学 是河北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学科专业以工为主,以重型机械和亚稳材料为优势,工、理、文、管、经、法、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校址:河北省秦皇岛市。
二、招生省份与类别
燕山大学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等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其中含艺术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中外合作教育项目等类别。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除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5、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6、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满足上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
7、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8、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默认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考生的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的合格标准(不做具体要求的省份考生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对于使用校考成绩招生的省份,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音乐表演专业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20%+校考专业成绩*8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使用统考成绩招生的省份,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20%+省统考专业成绩*8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9、报考我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身高165cm以上)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项测试(省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遵循招生生源省份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方式,考生进档后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10、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详见《 燕山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11、对于
建筑学专业和
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12、对于
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3、
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 燕山大学 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本科合作教育项目,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4、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
电子商务、
工商管理、工业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
经济学、
旅游管理、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生物医学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育技术学、
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
英语。英语、
日语、
俄语、
德语、
法语专业和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15、我校所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除外语科目外的高考科目均要求
汉语言答卷。
16、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17、河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招委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和预科培养。学生预科学习结束,由预科培养学校分配专业后转入我校学习。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毕业后在河北省内就业。
18、考生体检方面,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收费标准
(1)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为5000元/人?年;艺术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8750元/人?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人?年;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详见《 燕山大学 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本科合作教育项目招生简章》。
(2)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五、其它事宜
1、对取得我校学籍,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 燕山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 燕山大学 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学业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本章程由 燕山大学 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335-8057069 传真:0335-8074600
学校网址:
www.ysu.edu.cn
E-mail:bzb@ysu.edu.cn

东北财经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东北财经大学(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东财",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东北财经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东北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173)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学校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升本学制二年。
第二章 计划说明
第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情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顺延录取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线上有学校志愿考生。
第六条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语、英语、俄语、法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国际会计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七条专业设置如下:
第四章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第八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2017年7月前最新批文执行。
第十条学费收费标准: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3700元/人·年;
(二)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人·年;
(三)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前两年28000元/人·年,后两年45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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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商学院25000元/人·年,学生需向外方大学交纳的学费及其他与学习相关的杂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五)其他专业4500元/人·年。
第十一条住宿费1200元/人·年。
第十二条学校以品学兼优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种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金额2500元/人·年。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创建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和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面向全国高考直接招生,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的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如下:
(一)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五)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六)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东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式为,列入高考直接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具体项目及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专业受限情况,均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无“专业级差”,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无文理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涉外专业含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辽宁省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各科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办投档规则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
第二十三条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15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76.6%进行折算),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第二十四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招生,具体专业类所包含专业以学校招生网站发布及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按专业类录取学生大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录取学生分流后,其中会计学专业学生按照国际会计方向和普通会计学方向培养;高考时直接按专业招生的会计学专业学生按照注册会计师方向和会计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方向培养,会计学专业各个方向和实验班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均为“会计学”。
对于按具体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和计划类型(含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学校按具体专业对所录取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类分流,其中,会计学专业录取学生按普通会计学方向培养,也可进入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所包含的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专升本、港澳台侨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本章程执行。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 生 网: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 话:0411-84710259 84710258
传 真:0411-84738600
微信公众账号:DUFEGKZS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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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
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学校牢固确立“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培养造就具有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优秀人才。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财经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考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
2. 学校代码:10327(国标),1116(江苏省),1616[江苏省,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
3.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 办学性质:公办
5.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6. 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
7.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证书。
8. 办学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1. 南京财经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2. 南京财经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相关事宜。
3.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4.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南京财经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最终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访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四、录取规则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2.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3. 设置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设置传统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一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AB级、本一批次中外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及本二批次各专业需达到BB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4.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6.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原则上≥110分、江苏省原则上≥90分,英语、法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经济学(基地班)、
数学与应用数学、
金融数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
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7. 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8.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广东省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预录取并列同分而专业招生计划受限的情况下,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英语、语文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9.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详见《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 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2.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500元/生·学年。
3. 南京财经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毕业须达到学校英语水平相关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2. 全校各专业[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0(加权平均成绩8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15%,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3. 我校实行对录取在同一学院相关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0(加权平均成绩7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6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各学院所属专业见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转专业办法详见学校教务处网站
。
4.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八、监督保障机制
1. 我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 我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5-86718703。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718640、86718641、86718642、86718631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电子邮件:njcdzb@njue.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十、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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