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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各加分材料一般什么时候送上教育局
下面以江西省2018年的政策为例,来讲解下流程
具体流程 ,你要看所在省考试院公布的政策。
一、优惠对象
今年享受招生录取优惠政策考生对象分为7类,其中5类考生可以享受加分、2类考生享受优先录取,具体情况见《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见附件1)。
二、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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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表》中除少数民族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及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考生外,其余享受优惠的考生均须如实填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由考生本人签名承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2。对填写《申报表》考生的资格进行逐级审核,逐一核验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其中,烈士子女凭烈士证书及考生与烈士相关联的户籍等佐证材料;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凭省侨办开具的书面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省台办开具的书面证明;自主就业士兵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和民政部门的书面证明。
3。由县(市、区)招考办审核造册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
4。省教育考试院对全省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的资格进行逐一复审,验讫后,《申报表》、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退回县(市、区)招考办用于考生建档,原件退还考生。
5。“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查根据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少数民族高考考生确认、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赣民宗字[2017]87号)的要求执行。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供名单交省教育考试院直接进行公示,考生无需填写《申报表》。
6。教育部提供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考生名单直接进行公示,考生无需填写《申报表》。
三、公示要求
1。对享受加分优惠的5类考生须进行分级公示,应届考生由就读中学在校内公示,往届考生由县(市、区)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上报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2。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公示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于6月13日前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名册》(见附件3)和考生《申报表》、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上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审。
3。省教育考试院对经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统一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6-30日。
4。公示考生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考生号、就读中学(或单位)、享受优惠类别、资格条件、加分分值等。

如何办理高考加分
申请条件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从转制之日起两年内其独生女高考加分适用本办法。
申请材料
农村独生女考生申请政策性照顾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性照顾项目登记表(农村独生女考生)》(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四份);
(二)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四)考生免冠照片4张(同准考证照片一致);
(五)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独生女证明信原件;
(六)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请时间
考生应注意的程序有:考生应持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证明和其父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等资料,经村(居)委会主任、计生专干签字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登记表》;考生或家长持填写好的《登记表》(照片处加盖考生所在学校钢印)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到乡(镇、街道)计生办进行初审;乡(镇、街道)计生办指定专人审查考生申报材料,做到随申报随审查。
另外,值得注意的程序有:乡(镇、街道)计生办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连同考生申报材料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审查、公示;公安部门将对其户籍信息进行核对。当年4月10日前上报;市(州)人口计生部门审查并公示后,留存一份,其余三份退回县(市、区),分别由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计生办留存及考生所在学校装入考生档案备查。并将相关信息于当年4月25日前送本级招生办公室,并报省人口计生委备案。
市(州)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照顾名单》中的考生报名信息。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于当年5月20日-6月20日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招录时加分投档。

安徽高考加分政策
三涯网(https://www.sanyaz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安徽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内容。
安徽省考试院获悉,安徽省明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安徽省10类考生可在高考录取时加分或照顾录取,考生最多可在高考时加20分录取,加分政策与2012年没有出现大的变化。
奥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可加10分
依照规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等,可在录取时加10分。
国家一级运动员可加10分
同时,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的考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名单上报后,将由省体育局审核其资格,审核通过的将组织全省统一测试,经省统一测试合格后方可加分,二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5分,一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等考生报名参加高考,可在录取时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 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录取时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可在录取时加分5分。
三大类考生可享受照顾录取
另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以上三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就是三涯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考各加分材料一般什么时候送上教育局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三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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