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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医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承德医学院 学校代码:10093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 邮编:067000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限期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承德医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承德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1.各专业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无加试课程;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
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5.生源地为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科目执行。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个C、1个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7.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8.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报考医学专业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以下情况不宜录取: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③双耳听力范围在3米以内;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有色弱、色盲者可不予录取。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按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11.根据专业认证标准和国家政策要求,我校从2008年开始,陆续在医学类本科专业中推行医教协同、校院合作的高年级理论教学模式。
12.奖助学措施: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设有学生奖学金制度,建立了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含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
13.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 0314-2290576(兼传真)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cdyxyzsb@163.com
纪检监督:承德医学院纪委、监察室电话:0314-2291103(兼传真)

内蒙古师范大学代码10135,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内蒙古师范大学简称“内蒙古师大”,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是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自治区民族雕塑研究中心、专业艺术创作基地、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是自治区各类体育专业人才和全国八省区蒙古族体育人才、中国北方民族音乐人才、自治区美术、艺术设计教育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5月的内蒙古师范学院;1954年3月,由张家口师专和绥远师专合并而成的内蒙古师范专科学院并入内蒙古师范学院;1954年8月,学院由乌兰浩特市迁至呼和浩特市;1982年,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2000年7月,内蒙古教育学院并入。
学校历史
1952年5月5日,内蒙古师范学院成立于当时的首府乌兰浩特。
1953年8月,由张家口师专和绥远师专合并成的内蒙古师范专科学校并入内蒙古师范学院。
1954年7月6日,教育部同意原内蒙古师范学院与原内蒙古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后称为“内蒙古师范学院”。院址设在呼和浩特市,下设蒙文部和汉文部。11月2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呼和浩特市第三中学改为内蒙古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1955年,全部师生迁到新城南门外的新校园。
1956年,学院成立函授教育科,设汉语文、蒙语文、数学三个专业。
1958年,增设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五个专业的专科和本科,与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著名院校合作试办研究生教育。
1959年,成立函授部。
1964年,学校成立附设函授大学,先后在牙克石、通辽、赤峰等地设立函授站,形成了完整的函授教育体系。
1971年,学校试点招收工农兵学员。
1972年,学校全面招收工农兵学员。
1976年,学校恢复函授教育。
1978年,开始正式招收研究生。
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1982年,学校更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并被确定为自治区重点大学。
1983年,恢复内蒙古师范大学附设函授大学,学校成立干部培训部。
1984年,学校确立了“献身、求实、团结、奋进”的八字校风。
2013年6月,学校入围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5年6月,学校加入“欧亚太平洋大学合作网”(EPU)。
2017年2月,学校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免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试点高校。
2021年10月,学校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教职工2074人(不含合作办学),其中专任教师1292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51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2%,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2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7.2%,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任教师43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7%;有博士生导师99人、硕士生导师1014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3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万人计划”、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151人(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9人,获自治区“草原英才”项目资助61人(次)、团队11个。截至2020年3月,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7个。
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3月,学校下设27个教学机构,3个合作办学学院,4所附属学校(含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蒙古族学校);开设95个本科专业(其中蒙古语授课专业40个,师范专业23个),涵盖10大学科门类;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3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37个。
国家级一流专业: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国家级特色专业: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美术学、心理学、体育教育、土地资源管理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地理科学
自治区级一流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化学、地理科学、心理学、土地资源管理、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美术学
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教育技术学、地理科学、土地资源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艺术设计、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学前教育、公共事业管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运动训练、英语、汉语言文学、物理学、音乐学、心理学、历史学、美术学、体育教育、旅游管理、生物技术、新闻学、绘画、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社会体育、信息与计算科学、社会学、通信工程
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心理学、土地资源管理、经济学、汉语言文学
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科学技术史、人文地理学、动物学、民俗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数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原理、专门史、材料物理与化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体育教育训练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土地资源管理
学术科研
三涯网
截至2020年3月,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31个,其中自治区重点实验室7个、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含培育)3个、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6个、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自治区工程实验室3个。同时拥有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12个、全国“人文社科普及基地”1个、自治区首批科普示范基地1个。
2020年,学校组织申报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类科研项目42个类别767项,共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33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项、部委级科研项目12项、省厅级科研项目283项;获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项目20项、重大项目3项、后期资助项目1项、教育科学规划项目1项、艺术科学规划项目1项。
合作交流
截至2020年3月,学校与蒙古、俄罗斯、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几个国家及80余个中国国内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9年被批准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河北民族师范学院(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学校。学院坐落在闻名中外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其前身是始建于1907年经光绪皇帝御批设立的热河速成法政学堂,隶属学部。期间几经易名, 1960年曾升格为承德师范学院, 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办为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校代码:10098。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条: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中重大事宜。
第六条: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含艺体类)、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七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并结合本院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八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第九条:学院除英语专业只限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十条:美术学、
美术教育、艺术设计、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电脑艺术设计、
化学教育、
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
舞蹈学、音乐学舞蹈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第十一条: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不需参加专业测试。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对已投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没有专业级差。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按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艺术类考生,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份,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省份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省考生需参加
河北师范大学 专业测试。专业成绩达到我院本科合格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划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以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音乐学、美术学、
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3个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或体育专业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时,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我院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均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以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按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与体育类本、专科专业6125元/年, 其它师范类本科与专科、非师范类本科专业3500元/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每生800元/年。(具体以河北省相关部门统一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学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一条:学院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传真):0314— 2370333 、2370039
学校网址:
E--mail:cdmzsz_zs@sohu.com
本章程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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